发布时间:2023-03-28
关于全面推行专利证书电子化的公告(第515号)
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23年2月7日(含当日)起,全面推行专利证书电子化。当事人以电子形式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的,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下载电子专利证书;以纸质形式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的,按照《领取电子专利证书通知书》中告知的方式下载电子专利证书。
(来源: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1月29日)
https://www.cnipa.gov.cn/art/2023/1/29/art_74_181610.html